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调代课制度
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调代课制度
为规范学校教学工作,确保正常教学秩序,有效实施教学计划,杜绝教学时间教师缺位现象,认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,全校师生应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表,不得擅自停课、调课、代课,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课程表时,应按以下规定办理:
一、调课
1.调课原因:教师外出开会、听课、研讨、培训、事假、公事外出(两天内)等其他特殊原因造成无法上课的,教师自行联系调课事宜。
2.请假制度:教职工因故不能到岗或因公需中途离岗的,除按照学校请假制度履行手续外,还需提前将课务情况报给教务处。
3.调课程序:教师自行联系调课事宜后登陆“学校个别化平台”填写“调课单”,然后告知教务处。若自行联系确有困难者,由教务处统筹安排。若因调课未落实出现无人上课,将记缺课责任人教学事故一次。
二、代课
1.代课原因:婚假、产假、护理假、病假、公假、事假(两天以上)由教师履行相关手续后,可教务处安排代课。若遇大型活动或调课有困难,确需代课情况可向教务处提出申请,由教务处安排代课。为学生负责,每位教师都应承担代课任务。
2.代课程序:教师向教务处提交代课书面申请,核实符合代课条件后,由教务处填写“代课单”,通知相关教师执行代课任务。
3.原则上班主任请假后,班会课由代班主任补位,算代课,如有特殊情况,再由教务处安排。
三、教师自行联系调课或确需教务处安排调代课时,需至少提前天报给教务处,如遇突发情况等特殊原因除外。
四、学期结束后,教务处根据学校个别化平台中“代课单”进行统计,核算并发放在编教师的代课费用。非在编教师自行提交代课记录表,由教务处核实后发放代课费用。
五、教务处负责督促、检查课程的落实情况。因调课、代课不落实而引发的课堂教学事故或课堂缺位,将追究当事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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